安溪“法院+公安+市监”联动合作实现涉诉主体信息共享
时间:2024-09-08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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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溪法院、安溪县公安局和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举行“涉诉主体信息查询共享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工作落实落地,助力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记者获悉,三方签订《涉诉主体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合作协议》,旨在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试点推行“免于提交”工作机制,为涉诉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据该协议,三方将建立涉诉主体信息查询共享平台,对涉诉当事人因涉诉需提供但无法提供的当事人身份情况、企业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等信息的,采用“线上+线下”双渠道模式,由安溪法院负责信息查询申请审查、安溪公安局负责提供被申请人户籍身份信息、安溪县市监局负责提供被申请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信息,通过专人查询、专人审批、全程留痕、留档入卷等措施为涉诉主体提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质司法服务。
涉诉主体信息查询共享平台的建立,使三方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快速获取涉诉当事人相关信息,避免当事人重复提供证明材料,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负担,有效地解决群众立案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035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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