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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法院:疏通滴水巷 修复邻里情

时间:2024-09-12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是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摩擦。近日,邳州法院联合多方力量成功执结了一起因滴水巷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让“冰封”的邻里关系重新“热络”起来。

  原来,王某和徐某原本是和睦的邻居,两家房屋南北相邻,均已建造多年,中间有58厘米的巷口。近年来双方因巷口问题发生纠纷,对簿公堂。后经邳州法院审理,依法判令王某、徐某自费清理案涉巷口的水泥、杂物,巷口用水泥做成U型,便于排水,自费修建房屋雨棚、水槽的淌水管,引导水流排出;徐某自费修建房屋排水管道,不得向案涉巷口排放生活用水。然而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故王某和徐某同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对案件作出风险评估。为避免双方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恶化,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执行法官联合辖区派出所、村镇干部协助执行。

  执行现场,执行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从“远亲不如近邻”为切口作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同时向双方释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受到罚款、司法拘留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通过不懈努力,王某、徐某最终打开心结放下成见,主动配合现场疏通、构筑U型巷口,架设排水管道。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堵住”两家人的巷口得以畅通起来,至此,这起邻里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法律倡导邻里相处以“和”为贵,纠纷宜解不宜结,良好的邻里关系是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邳州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处理邻里纠纷,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又维护了邻里情谊、促进了乡村社会和谐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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