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 助力农民工
时间:2021-04-08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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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肖某某来到宁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称在2020年9月至10月受雇于宁河区的李某某,在宁河区的一个工地给其做建筑工,完工后经过结算仍然欠肖某某12500元。肖某某来宁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想申请法律援助,想通过诉讼解决。但是当中心律师审查证据材料时,发现肖某某并没有有效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和欠钱的事实,这使得诉讼面临巨大的挑战,就意味着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存在败诉的风险。援助律师耐心安慰当事人,又结合本案标的小的特点,采取了更灵活的调解办案方式。经过律师与住建委等部门和雇主多方沟通,最终,肖某某拿到了拖欠的劳务费。本案的成功办理,为今后小额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开辟了一条灵活的捷径,这也践行了“法律援助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有效形式,用实际行动落实了“教育整顿”活动要求。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YWDT57/202104/t20210408_5420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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