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推进全省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时间:2021-04-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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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切实保障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2月下旬省司法厅早谋划、早部署,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截至3月底,48家省直有关部门和10个设区市报送清理情况说明,经研究拟对24件(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修改或废止。清理期间,省司法厅将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中可能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文件单独筛查出来,并分别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7家重点单位进行对接,及时对相关部门清理建议进行法制审核。同时加大对相关设区市的清理工作指导力度。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督促相关起草(实施)主体尽快启动修改废止程序,确保我省涉及长江流域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和中央精神保持一致。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fyw/5563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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