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许昌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出台

时间:2024-12-2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近日,许昌市出台《许昌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高位推进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回应改革热点。制定出台《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一2025年)》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全市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监督水平的迫切需要。

  立足现实需要。《办法》共21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行政执法监督内容、监督主体及职责、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理顺了监督机制、强调了监督队伍、明确了监督内容、规范了监督方式,回答了“什么是行政执法监督、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问题。

  突出与时俱进。《办法》明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人大代表等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办理案件中的回避情形和处理方式,规范监督职能行使。

  《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推进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加强全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12-13/30986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济源示范区举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培训班

下一篇: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举办系统执法骨干培训班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