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福建省“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福建省“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凝聚法治力量,激励奋勇争先
二、活动目的
通过挖掘选树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能够引领社会正气和法治进步的法治人物,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主办。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推荐评选活动日常事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组成,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四、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
2.法治理念牢固。
3.品德作风优良。
4.工作业绩突出。
(1)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作出突出贡献。
(2)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
(3)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4)长期从事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作出突出贡献。
(5)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作出突出贡献。
(6)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7)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作出突出贡献。
(8)坚决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以法治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9)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作出突出贡献。
(10)其他法治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
第二阶段:汇总初评
第三阶段:综合复评
第四阶段:审定公示
第五阶段:发布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三)扎实推进、确保进度。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联 系 人:陈小英 0591-83773587,15959192696
王贵和 0591-83770276,18511272800
电子邮箱:swyfzsb2024@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省司法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附件:1.2025福建省“年度法治人物”(个人)推荐表
2.2025福建省“年度法治人物”(集体)推荐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法学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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