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法院一次性调解26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时间:2025-09-17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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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静海法院立案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高效调解26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房主当场结清拖欠物业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付某自2021年7月购买并接收静海某小区房屋供员工住宿使用,却因“房屋空置”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将付某诉至静海法院并要求其交纳拖欠三年的物业费共计24.9万元。
立案庭掌握相关情况后,认为纠纷事实相对清楚、争议不大,第一时间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静海区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将案件推送至调解员。调解过程中,立案庭法官与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向付某表明“房子不住不等于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最终,付某认识到自身行为存在的错误,物业公司也同意给予部分减免,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付某随即将拖欠三年的物业费结清。
下一步,静海法院将持续立足工作实际,充分释放“总对总”多元解纷效能,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9/id/89845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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