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司拒履行天津公司拖欠款项 【今晚报】法官三赴宁夏 异地扣车118台
时间:2025-10-28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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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渤海之滨到塞上江南,执行法官远赴千里之外的宁夏,异地扣车118台,成功兑现近千万元债权。
2019年4月,宁夏某物流公司与天津某物流公司签署矿类货物代理协议,委托天津公司代理散矿在港口接卸、发运等事宜。截至2019年12月,共产生港口费、代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近千万元。宁夏某物流公司拖欠上述款项,给天津某物流公司造成巨大经营压力。天津某物流公司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调解结案后,宁夏某物流公司一直未予履行。之后,天津某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远在宁夏石嘴山市,执行局迅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判部署,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登记多辆新能源车辆,遂果断决定带领执行法官远赴宁夏实施车辆扣押行动。
执行法官到达宁夏后,为确保行动万无一失,执行团队制定专项预案,提前协调当地停车场、拖车公司及汽修企业等到现场进行相互协作,随后立即开展扣押工作。
在扣押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有10台大型新能源车因电量不足无法通过检验,执行法官遂主动对接车管所周边企业,迅速解决充电问题,为车辆顺利交接开辟通道。至此,118台涉案车辆全部成功扣押并转移至指定停车场。在后续的处置中,执行法官依托智慧执行平台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线上协商,就车辆的评估价、起拍价等核心问题达成共识,既压缩了评估周期,又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费用。随后,顺利进入拍卖程序,最终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部受偿。
执行法官三赴宁夏,以周密部署与接续奋战攻克重重障碍,用一次次奔赴践行司法承诺,成功打通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598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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