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永兴: 法庭“搬”进乡村 普法送到家门口

时间:2025-10-28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国徽随车行,庭审入村头。10月13日下午,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人民法庭带着国徽和案卷,走进油麻镇玉兰村,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的庭审现场“搬”到村民身边,以乡言释法、以案明理,让“路怒不可取,动手代价高”的警示深入人心。

  

  

  案件源于2025年年初的一起行车冲突。在油麻镇某村道,原告邓某与被告黄某因车辆拥堵问题发生口角,情绪激化后双方下车发生争执,黄某挥拳击中邓某左眼,致其受伤入院。当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黄某因殴打他人致伤被处以7日行政拘留并罚款200元。后邓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损失。

  鉴于该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且征得双方同意后,马田墟人民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理方式,通过现场以案释。

  巡回审判进行时

  在玉兰村村委会临时布置的审判庭内,承办法官紧扣案件争议焦点,有序引导双方当事人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与辩论环节,并结合案件事实用通俗易懂的乡言俚语,将相关法律规定与赔偿原则层层剖析,帮助当事人厘清责任、算清“纠纷账”,为后续彻底化解纠纷奠定了良好基础。

  庭审持续一个半小时,结束后法官不仅借此案警示村民遇事冷静、理性协商,避免因一时冲动酿成苦果,还围绕土地流转、离婚纠纷等村民关心的实际问题,一一作出专业解答,引导村民树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永兴法院将持续深化落实巡回审判工作,结合辖区各乡镇地域特色与多发纠纷类型,推进司法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效,让“枫桥经验”在田间地头扎根结果。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0/id/903690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宁远:鸭毛风波,跨越千里的电话调解

下一篇:永兴:“上门开庭”暖人心 涉企纠纷高效解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