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首期涉外司法高阶人才研修班学习成果交流会 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育 推动涉外审判能力提升
2025年5月1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第一期涉外司法高阶人才研修班学员学习成果交流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全区法院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推动全区法院涉外审判能力提升。
本次交流会汇集了全区法院首批赴武汉大学参训的8名研修班学员、跨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案件的基层法院干警代表及政治部相关人员。分享会通过专题分享、案例研讨、专家点评环节,聚焦涉外审判实务难点展开深度交流,共话实践成果。
专题分享和案例研讨中,温和贵讲解涉外法治概念,以及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朱颜分享咨政报告的撰写要点;黄荣结合案例分析,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 条的司法适用进行深入探讨;徐玫围绕涉外审判工作中的法律英语应用作阐述;杨钉针对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中有关法律适用及送达程序是否合法的案例进行剖析;方嫄、甘秋爽、叶丹以互动交流的形式,对我国法院适用冲突规则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来自柳州、桂林、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市基层法院的干警代表就涉外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实务问题,与研修班学员展开踊跃讨论。分享会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为与会人员提供了诸多新思路和新方法。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教授朱磊通过视频连线对分享会内容进行点评,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仅是技术提升,更需在法院工作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以国家利益为核心;在人工智能时代,要准确掌握法律知识,提高应用法律英语的意识;要以问题为导向,提升涉外审判案件处理技能。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勇在总结中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涉外审判能力提升的核心支撑,要充分发挥广西与东盟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推进涉外法治人才梯队建设,提升涉外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在服务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第二期交流会拟于6月举行,逐步覆盖全区21个涉外案件集中管辖基层法院,进一步强化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的协同发展。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5/id/8831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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