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虎石台人民法庭:法官修复邻里情
时间:2025-10-28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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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天花板修好了,我们感情也修好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近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虎石台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楼上住户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栾某与被告阎某同住一个小区,为上下楼的邻居。今年6月,栾某发现自家房间天花板、墙壁等部位开始渗水,导致室内家具、电器等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经排查,系楼上邻居阎某家中装修期间造成水管破裂导致。栾某多次联系阎某沟通维修问题,但阎某始终态度消极,认为应该由装修公司进行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栾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晓娜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前往现场,对漏水原因及财产受损情况进行实地勘查。经过多轮沟通调解,被告阎某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愿意承担合理的维修和赔偿费用,原告栾某也表示理解,同意适当降低赔偿要求。最终,双方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9/id/89706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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