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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TA的声音丨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婚姻家事纠纷,省人大代表王树江提出了这些建议……

时间:2025-10-28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四川省两会正在火热进行中,作为省人大代表的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带来了《关于推进市场主体平等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和《关于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的建议》。


  

  建议推进市场主体平等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优化执法、司法环境,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传递正面积极信号,提振社会信心和预期,取得显著成绩,但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省人大代表、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注意到,各种市场准入的显性隐性壁垒仍然存在,“任性执法”“小过重罚”等执法司法乱象未完全杜绝。对此,王树江带来了一份《关于推进市场主体平等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王树江分析,国企与民企在法律上虽应受平等保护,但由于历史上基本经济制度对二者的功能定位有区分,导致在市场经济法律中,对民营企业的赋权性保护规范本身不完善,进而导致国企与民企在法律上被区别对待。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因销售一瓶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施工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且首次违法被罚4万元”等“小过重罚”争议性行政处罚案件,屡屡成为舆论热议焦点。王树江说,这表明“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过罚不当”等乱象仍然存在,亟待加强系统治理,以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在司法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民营企业在创新创业行为、不规范经营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往往难以明确区分。王树江说,这就需要司法机关提高甄别能力,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避免将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防止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针对上述情况,王树江给出了建议方案:一是搭建民营企业参与立法协商的平台;二是开展涉企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三是开展涉企违规罚款专项治理;四是畅通涉企不当执法行为救济渠道。


  

  搭建民营企业参与立法协商的平台。“根据人大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规划,针对性引导相关企业和商会开展专项立法研究。”王树江说,建议完善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等制度规则。积极参与立法后评估,切实发挥在法律实施中的监督作用。准确把握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深入挖掘打造良好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开展涉企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王树江说,针对“远洋捕捞”“异地执行”等恶性逐利执法案件,通过公开征集线索、交回原地管辖、建立异地执法协助机制等方式,斩断逐利执法利益链条。

  

  开展涉企违规罚款专项治理。王树江建议,开展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凡涉及罚款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显过罚不当、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由制定机关按程序修改或废止。

  

  畅通涉企不当执法行为救济渠道。“要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不当干预经济纠纷,建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对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程序违法等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争议高效实质化解。”王树江说,建议建立投诉服务工作站,发挥其立足一线、贴近企业的优势,按照“有诉必接、有案必查,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的公开承诺,完善相关制度,为涉企补偿救济工作提供保障。

  

  

  建议在婚姻家事纠纷中

  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


  

  “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通过深入探寻家事纠纷的心理根源,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极端案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今年省两会上,王树江带来了一份《关于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的建议》。

  

  王树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心理疏导”一章,促进心理疏导和咨询与家事审判系统融合,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流程指引,构建和完善制度体系、运行体系和保障体系。具体而言,要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制度体系;做深分类分步分级心理疏导与咨询,构建运行体系;加强人员物质宣传支持,完善保障体系。

  

  在顶层设计中,要规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的目的、适用范围,明确自愿性、保密性等基本原则。在进行分类分步分级心理疏导与咨询中,要根据心理咨询师的评估结果分类处理案件,对心理问题缓解的当事人正常调解判决,对可能有遗留问题的当事人做好跟踪回访,对心理问题仍然严重的当事人通过综治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做好线索移送和风险告知,实现风险防控。在加强人员物质宣传支持中要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综治中心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协调对接,在法院内或综治中心中建设专门心理咨询室,在设备、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依托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成立专兼结合的心理咨询师人才库,通过综治中心跨部门整合人才资源,确保专业人才储备。加强指引和激励,建立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宣传和引导,在效果上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家事纠纷中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有利于以柔性司法深层次化解婚姻家事矛盾,根据未成年人心理特点保护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极端案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王树江在分析家事纠纷中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的必要性时说道。他注意到,家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往往在长期家庭矛盾中积累了情感冲突和负面情绪,案件当事人的情绪诉求可视为一种“隐性诉讼请求”。他认为,运用心理疏导和咨询,回应当事人的情感需求,是坚持情理法相融合,贯彻“如我在诉”,把服判息诉工作做到极致的必然要求。

  

  王树江进一步分析,在家事纠纷中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也具有可行性,首先符合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其次具备外部专业条件支撑,再次具备法院内部实践基础。王树江说,在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法院内部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已经从个别试点到逐步铺开,以四川省为例,各级法院已建立各类心理调解室、咨询室58个,年均开展心理咨询逾千次。“实践表明,心理疏导和咨询能够有效提升家事审判质效。”王树江说,例如,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展心理咨询的案件,调撤率从58.6%提升至70%;崇州市法院经心理咨询的案件调撤率为71.55%,家事纠纷案件申请执行率13.7%,案件比仅1.2。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7827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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