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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5-10-28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2522号)关于“两审三公示”的要求,现对省直单位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按照1比1.2比例通过)的拟推荐对象进行二次公示。

  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1名)

  曾光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44年9月生,1959年3月参加工作,1980年从部队转业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老干部工作。2004年退休,现担任省高院退休干部第三支部副书记。

  简要事迹:1964年,还在部队的曾光明买了手推剪和理发工具为战士义务理发。1980年从部队转业到省高院,从事老干部工作20余年,他用心用情认真服务老干部,是老干部的贴心人;工作之余,他仍然坚持利用中午休息和下班时间为法院干警义务理发。他勤俭节约,多次捐款捐物,但从不留名。2004年光荣退休后,他担任省高院退休干部第三支部副书记,他全身心投入支部工作,坚持上门送学服务、关心关爱家庭有困难的老党员,把“亲人式服务”的温暖传递给老干部。同时,他将理发工具带到了所住的小区,每月的最后三天,就是他的义务理发日。从部队到法院再到社区,他坚持义务理发60年,他用毕生精力书写雷锋精神。

  退休前,曾光明先后被评为“云南省学雷锋先进个人”“云南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多次被院机关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曾光明同志被授予“最美银发志愿者”称号。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等方式向省高院老干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

  地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办公室

  电话:0871-64095450

  邮箱:sfylgb@163.com

  邮编:650000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379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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