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让“罪”与“赃”无处可藏
访谈嘉宾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
王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王宏涛
9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召开了一场以“反洗钱”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相关情况。
对普通群众来说,当提及“洗钱”“反洗钱”这些字眼时,很多人可能只会联想到影视剧里的情节,以为这与我们个人没多少关系。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洗钱活动可以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普通人甚至会在无意中成为洗钱工具。可以说,公众既是反洗钱的受益者,也是筑牢防线的关键一环。
Q
记者:请介绍一下什么是洗钱?什么是反洗钱?日常生活中,都有哪些常见的洗钱手段?
王宏涛:洗钱,通俗地说就是“洗白”赃款,是指把非法犯罪所得的资金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伪装和转化,掩盖其违法性,使其“变干净”,从而让犯罪分子逃避刑法惩罚,以此牟取更大利益,甚至资助上游犯罪活动的发展。而反洗钱,就是我们通过手段,预防、打击犯罪分子将非法资金“合法化”的过程和行为。
根据这几年的审判情况,我们总结了以下主要洗钱手段。一是向上游犯罪分子提供银行等金融账户,包括本人账户、他人账户、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用以接收、划转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为上游犯罪转移赃款提供方便;二是购买金融资产,用犯罪所得购买股票、债券、保险等金融产品,这里包括以自己名义购买、以他人名义购买或者同意他人以自己名义购买等,通过出售、转让、退费、退保等合法形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收益,从而掩盖、隐瞒赃款的真实来源;三是进行投资经营,将犯罪所得以投资、入股或者借款的形式投入其他的合法公司、合法项目,通过经营获利、股权分红、收取利息等方式,将赃款转化为合法收入,并获取利益;四是将犯罪所得的赃款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古玩市场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利用货币为同类物的属性,将犯罪所得隐藏在合法交易中,混淆、掩盖赃款性质,从而使其“合法化”;五是通过成立空壳公司、伪造合同和账册等方式,虚构交易、投资、借款等债权债务关系,将犯罪所得进行“走账”,甚至通过在众多公私账户间频繁划转,达到掩饰、隐瞒赃款性质的目的;六是将犯罪所得投入非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或兑换成虚拟货币。此外,还有利用网络消费的非接触性、快速性,通过直播打赏、直播刷单等手段,或者通过地下钱庄专业洗钱团伙对赃款来源性质进行掩饰。
Q
记者:这种行为有什么社会危害性?
王钢:洗钱不是简单地把黑钱洗白,它严重危害金融市场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犯罪人借助各类金融工具、金融服务转移犯罪资金,扰乱正常的资金流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洗钱犯罪活动若不能得到有效防范,会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金融市场被破坏,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我们的就业机会、投资环境、生活质量等也会受到影响。同时,洗钱活动所涉资金往往是犯罪人通过实施贪污贿赂、走私、贩毒、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非法攫取的,这些上游犯罪本身严重危害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如果不能有效防范洗钱犯罪活动,让犯罪人肆无忌惮保有、享受犯罪所得,既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也将严重冲击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试想,贪污腐败分子通过洗钱逍遥法外,毒贩依靠洗钱让沾满鲜血的“毒资”流入正常经济体系持续作恶,恐怖组织利用洗钱获取资金制造暴力事件……各种恶性犯罪因为洗钱而变得更加猖獗,不仅会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还会威胁到国家安全。
基于上述洗钱犯罪的多重危害性,充分说明开展反洗钱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但是,反洗钱工作涉及面广、协同性强,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努力。
Q
记者:对普通民众来说,应该如何助力反洗钱?
王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该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如出租、出借、买卖身份证件以及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替人开户、转账、汇款、取现等为洗钱提供便利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包括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准确、完整填报身份信息,如实提供与交易和资金相关的资料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会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在反洗钱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还会受到相应表彰和奖励。
王宏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主动实施洗钱行为,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洗钱提供帮助,都可能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巨额罚款、有期徒刑等。一旦留下犯罪记录,不仅会影响本人,还会对家人、子女的未来造成负面影响。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对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严格谨慎保管,不要因为贪“小便宜”随意接收、划转来路不明的钱款,小心因“举手之劳”成为洗钱犯罪的帮凶,锒铛入狱。只有当全社会都提高反洗钱意识,才能让“罪”与“赃”无处遁形。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0/id/90133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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