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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于江海轨道交汇处共筑开放通途

时间:2025-11-0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编者按

  中欧班列呼啸往来,多式联运通江达海,构筑起湖北内陆的开放通道。通道的畅通,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武汉海事法院和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密切协同联动,30天内同步化解两起相互关联的跨境运输纠纷,以精准高效司法服务保障“轨道上的湖北”和“水运上的湖北”。

  本案中,两起纠纷虽分属海、铁不同运输领域,并由不同专门法院管辖,但两家法院并未拘泥于常规程序,而是敏锐洞察案件关联性,通过信息共享、同步调解、联动裁决,最终实现了纠纷的“一揽子”高效解决。此案的成功化解,为我们处理类似复合型、跨境商事纠纷提供了新思路。

  

  甲公司是武汉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物流公司,乙公司是武汉从事家居用品网上批发的科技商贸企业,自2024年7月起,双方建立了国际货运代理与运输合作关系。

  2024年12月,双方因两起运输事故产生争议:一是一票经海运发往美国德州的货物丢失,二是一票从武汉发往欧洲的中欧班列货物延误。乙公司扣留了运输代理费10万余元,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

  

  2025年8月,甲公司就乙公司拖欠铁路运输代理费及运费诉至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同时依据管辖规定,就乙公司拖欠海上运输代理费及运费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调取双方前期合作的货运合同、对账记录等关键材料,掌握“运输费用构成”“乙公司扣留款项依据”等基础信息,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确定双方争议焦点,同时了解到武汉海事法院正在审理关联案件,遂主动与武汉海事法院承办法官沟通,商定两起案件开庭“同步衔接”。

  

  武汉海事法院承办法官梳理案件情况,敏锐捕捉到,双方前期合作基础良好,此次争议金额不大,且纠纷根源与第三方责任相关。庭审结束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有效缓和了双方对立情绪。承办法官主动与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承办法官沟通,介绍庭审情况及初步调解进展。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法官根据案情和调解情况,分析判明了双方核心诉求:甲公司急于收回运费以降低资金占用成本,乙公司希望自身损失得到合理考量。在此基础上,迅速牵头梳理证据,一方面对照货运合同条款,精准核算乙公司应支付的基础运费;另一方面结合货物运输记录、定损凭证,逐项核实乙公司主张的损失金额,最终形成一份清晰明了的“账目清单”,将模糊争议转化成了可量化的协商依据。

  法官将核算清楚的“账目清单”摆到双方面前,并向双方释明了分别诉讼的时间成本与一揽子解决的便捷性。

  在两案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和倾心调解下,原本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双方放下芥蒂,达成共识,并在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前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两案撤诉后3日内,乙公司支付协商确定的运费”。

  协议签订后,武汉铁路运输法院与武汉海事法院同步推进裁定程序,“协议约定主要内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实现共享,确保两院审查、出裁定、办退费全流程节奏一致。

  甲公司向两院同步提交撤诉申请,两院收到材料后立即审查、快速出具撤诉裁定书,并高效办理退费手续,做到了全流程无缝衔接。

  裁定作出后,两院法官持续跟进履约进度,提醒乙公司在约定时限内足额支付了全部款项。

  至此,困扰双方的跨境货运纠纷,实现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468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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