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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培训合作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11-0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队伍建设,构建高水平、专业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本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培训合作机构的遴选工作。

  经机构自愿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规范程序,本中心遴选出首批在师资力量、课程研发、教学管理与实践经验等方面具有较好条件,具备承担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培训课程的培训机构,拟纳入首批培训合作机构名录。

  现将首批合作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1.华南理工大学

  2.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

  3.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

  4.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5.佛山市调解协会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反映,并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具体事实,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020-86351069

  电子邮箱:ssdwqtj@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

  本中心将对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培训合作机构名录进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予以更新并公布。

  特此公示。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tzgg/content/post_4790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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