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件“烦薪事”一揽子解决了
石景山法院赵欣法官的办公室里,一面崭新的锦旗格外醒目——“真诚无私暖人心,人民法官为人民”。这面锦旗背后,是七名工友与一位法官共同书写的暖心故事。
“赵法官,您可得帮帮我们啊!”庭前谈话中,丁师傅带着浓重乡音的声音里充满着焦急。半年前,他和六位工友从外地来京,在石景山区的一个住房项目上务工。
“活儿干完了,可包工头拿了钱就跑路了,我们手里只有这个……”他掏出一张皱巴巴、手写的工资结算单,“劳务公司不理我们,仲裁判决劳务公司给我们的钱跟包工头答应给我们的差了一半还多!”
说到这里,丁师傅的声音低了下来:“我们的两个兄弟,老李和小王,听说总包方找不到人,需要交一笔公告费才能继续诉讼,心里觉着没指望,前几天已经回山西老家了……” 话语间,充满了无奈和心酸。
看着丁师傅期待又无助的眼神,赵欣心里一沉。他知道,这类案子证据单薄,包工头失联,工友们的维权之路布满荆棘。而那两名放弃诉讼的工友,更让他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
庭审前,赵欣拨通了劳务公司代理人的电话。
“关于丁师傅他们的案子,相关情况我了解了。包工头跑路是事实,但工人们的血汗钱不能打水漂啊!”
电话那头有些迟疑,“赵法官,劳务款我们已经按合同付给包工头了,仲裁也做出了裁决,而且他们证据也不足啊,就一张手写结算单。”
“我理解你们的难处,但法律明确规定,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工人们辛辛苦苦干了半年,如果我们能协商解决,既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避免了后续的诉讼风险,这是个双赢的选择。”赵欣语气平和且坚定。
法庭里,气氛一度紧张。
丁师傅和工友们计算着自己的工时和应得工资,情绪激动。劳务公司的代理人则坚持按合同和已支付凭证说话。
“来吧,双方都在这儿,咱们都讲讲是怎么回事。丁师傅,你们这工资单是怎么算的?被告公司的结算凭证、付款记录也拿出来,我们一项项对。”赵欣像拉家常一样说道。
他耐心倾听着双方的每一句话,时而追问细节,时而解释法律条文。
“被告公司,丁师傅他们记录的出工天数和你们记录的大体对得上,但对于日薪有些争议。当时包工头是怎么说的,有没有证人?”
“丁师傅,你们也冷静一下。公司这边也有流程和规矩,我们依法依规,把账算明白。”
赵欣将复杂的案情“掰开揉碎”,找到了争议焦点:对于工时、日薪的认定。
他转向劳务公司代理人,“情况基本清楚了,包工头跑路,但工人们的劳动是实实在在为你们项目付出的。法律明确要求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直接、首要的责任。我们商量一个公平合理的方案,让所有付出了劳动的工人都能拿到应得的报酬,也省去公司后续的讼累,怎么样?”说到这里,他特意强调了“所有”两个字。
经过几轮调解与协商,劳务公司的态度终于松动,同意在一个高于仲裁裁决、双方都能接受的数额基础上进行支付,并且同意将已经放弃诉讼的老李和小王也纳入此次调解支付范围。
最终,七个关联案件,五件成功调解,两件撤诉。
“谢谢您,赵法官!真没想到,还能拿到这么多工资!” 丁师傅用那双饱经风霜、布满老茧的大手,紧紧握住赵欣的手,脸上绽放出久违的、朴实的笑容。
更让丁师傅和工友们感动的是,在达成调解的那天,赵欣特意叮嘱:“调解协议中也包括了老李和小王的工资,请你转告他们,大家的劳动所得,一分都不会少。”
当丁师傅在电话里把消息告诉已经回到老家的老李和小王时,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然后是哽咽的、反复的“谢谢……”
对于赵欣而言,这个案子让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案结事了”意味着什么,不仅仅是对参与诉讼当事人的交代,更是对所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的交代。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472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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