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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法院:让“赖着不走”的游船成功“靠岸”

时间:2025-11-12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5年11月10日,历经6个多小时,瑶海法院终于将位于合肥市新站区生态公园水上游船娱乐经营业务区域内的游船打捞上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肥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经瑶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从合肥市新站区生态公园人工湖搬离,并清除游船、码头、活动板房等设施,使其恢复原状。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瑶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瑶海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期令其履行法律判决义务,并告知其已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经多次协商无果,瑶海法院依法作出场地设施限期迁出公告,并实地张贴。公告中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于限期内自行清出租赁物,逾期未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法院依法发布执行通知书和公告后,依然不为所动。

  

  

  考虑到该案的清场处置难、范围广、影响大,为妥善解决该案件,瑶海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对案件基本情况、执行节点、存在困难、拟采取的执行措施等进行详细的分析研判。

  11月10日,瑶海法院执行局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程监督下,租用大型吊车进行现场打捞,位于生态公园水上的20余艘游船被逐一打捞上岸,码头也被强制拆除,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原文链接:http://ahhfz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0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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