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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中院:渝湘黔三地法院携手共建“锰三角”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机制

时间:2025-11-12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11月3日,重庆五中院、湘西中院与铜仁中院签署《“锰三角”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备忘录》,共同启动“锰三角”区域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机制。此举标志着“锰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迈入新阶段,为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备忘录明确,三地法院将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联动、协作共赢”的原则,围绕“三地携手、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跨省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机制,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为保障协作落地,三地法院将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为跨省碳汇认购提供全程司法保障。

  

  

  

  此次合作深度整合了区域优势,旨在探索生态富民兴企新路径。三地法院将共同搭建“林业碳汇—替代修复—民生改善”的联动链条,引导企业履行降碳减污义务,推动生态产品价值高效实现,共同探索细化“司法+碳汇”替代性修复的具体流程与规则。

  根据备忘录,合作机制主要包含:共建“锰三角”跨省碳汇司法协同平台,打造“司法+碳汇+产业”协同发展样板;共建涉碳典型案例库,推动涉碳纠纷裁判标准互学共促、逐步统一;结合“锰三角”区域锰污染治理现状,共建多功能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综合保护基地;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轮办协作会议,共建研究课题,总结经验成果,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协作成效。

  重庆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赵翎,湘西中院专委张海生出席签署活动,铜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印海主持签署活动。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检察院、林业、生态环境及各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与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49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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