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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发布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典型案例

时间:2025-11-14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老人去世了,继承人人数众多,对遗产管理分配存在争议怎么办?对于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又该怎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创设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就是对这些身后事的回应。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促推良法善治,2025年11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聚焦《民法典》的新增制度即遗产管理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典型案例及《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程序指引》,并介绍了该院为办理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构建的“源头分流双轨机制”。海淀区人大代表王成、孙英、欧阳宏杰观摩了发布活动。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指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完毕期间,由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遗产管理人对被继承人遗产进行专门管理的制度。在选任存在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制度出台后,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也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家庭财产利益、解决遗产管理纠纷的新选择”。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戴国说。

  “根据调研,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呈现被继承人亲属为主要申请人群体、被申请对象主要呈民政部门和继承人‘二元分布’、遗产管理人制度普法仍需强化等特点。”发布会上,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盛荣通报了《民法典》施行以来该院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审理情况。她还就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常见法律问题作出提示:指定遗产管理人以存在遗产管理人争议为前提、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并不处理遗产分配问题、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为管理遗产。李盛荣表示,针对遗产管理人案件审理特点,海淀法院构建了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源头分流双轨机制”,通过立案环节有序分流、源头治理,审判环节精准裁判、释法明理,推动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程序有效适用,定分止争。

  随后,海淀法院发布了六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指定遗产管理人的适用原则、程序运用、申请人主体身份确定,以及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条件、放弃继承情形审查等问题,从不同角度阐述遗产管理人制度“权利保护”与“责任承担”并存的内涵以及在民政与司法衔接中的程序价值,为民政部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提供法律遵循; 强调应防止制度被滥用为债务人逃避责任的工具,对完善遗产管理责任体系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

  为了帮助诉讼群众更好了解遗产管理人制度,有效维护合法权益,海淀法院制作了《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程序指引》,并将在诉讼服务大厅、综治中心摆放。“当事人在申请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时,需提交书面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关证明,以及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郝蓬提示道。她表示,《指引》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说明书”,也是司法机关事前预防、源头治理的积极探索,将助推法律制度更好惠及群众。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18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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