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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巧用公积金执结民间借贷

时间:2025-12-09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强硬措施,而是组织双方协商,最终通过提取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存款的方式,将7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张某与沈某原本是朋友关系。自2021年起,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5.4万余元,但借款到期后迟迟未能归还。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因沈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沈某名下的财产发起全面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沈某的公积金账户有足够余额可供执行。但考虑到双方原本的朋友关系,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扣划措施,虽然能够快速结案,但很可能彻底断送双方修复关系的机会。于是,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更为温和的方式,将双方约至法院进行面对面协商。

  在法院的调解室里,执行法官耐心引导双方沟通,一方面向沈某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银行存款、扣押动产、拍卖不动产、冻结股权及金融理财产品等;另一方面也引导张某理解沈某的实际困难。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认本案本息及各项费用合计7万元整,同意通过提取沈某公积金的方式履行义务。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也避免了给沈某造成更大的生活压力。

  方案确定后,临湘法院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办理了公积金提取手续,成功将7万元案款执行到位。这起因借贷差点反目成仇的朋友,在执行法官的巧妙调解下,不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更为双方关系的修复留下了空间。

  近年来,临湘法院不断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始终坚持因案施策的工作方法。对于有履行意愿但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人,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对于涉及朋友、亲属等特殊关系的案件,注重采取对人际关系伤害最小的执行方式。这种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兼顾情理的执行理念,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更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22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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