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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城”执行“上新”记——鄂尔多斯法院深化交叉执行工作改革一线观察

时间:2025-12-22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编者按

  执行难,是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上的“痛点”,也是近年来人民法院集中攻坚的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相继作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执行工作指明根本方向。

  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培训班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交叉执行。

  如何用好“交叉执行”这把“钥匙”,作答党中央部署新考题?改革进程中,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预交叉执行”“关联案件前置核查”“分级问责”三项机制,推动执行模式从“个案攻坚”向“系统治理”深刻转变。今日推出鄂尔多斯法院深化交叉执行工作改革深度报道,解码其将政策部署转化为实践成效的探索与担当。敬请关注。

  “暖城”多长风,“暖城”多旷野,“暖城”多创新。

  鄂尔多斯,因出产御寒的羊绒、坐拥丰沛的煤炭与天然气,得名“暖城”。这片8.7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草原连矿区、城乡跨千里。400公里的东西跨度、340公里的南北纵深,既滋养了这座城市的生机,也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出了道“硬考题”——查人找物难、财产处置难、跨区奔波更难……

  今年新春伊始,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新春第一会”锚定执行攻坚,将交叉执行作为破题关键,集智发力。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9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62.05亿元,执行到位率65.93%;其中交叉执行案件15038件(含预交叉),终本清仓案件6802件,执行到位金额8.84亿元,多项核心指标位居内蒙古自治区前列。

  交叉执行何以突围?背后藏着哪些机制“上新”?

  迎着冬风,记者踏访这片热土,循着司法为民的暖意,探寻鄂尔多斯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实践密码。

  指令执行遇梗阻?——

  “预交叉”:给法院“上发条”“递梯子”

  12月18日上午9点,鄂尔多斯中院执行局例行晨会如期举行。会场内,案件讨论正酣。一个新名词格外引人注意——“预交叉执行”刚性管理机制。

  什么是“预交叉执行”?

  “这实质上是指令执行的前置程序,相当于为原执行法院设定一个‘执行缓冲期’。”鄂尔多斯中院执行局局长王刚解释,“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案件进入预交叉阶段后,原法院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力推进;执行到位或取得实质进展的,案件销号或继续办理;逾期未果的,则依法移交其他法院执行。”

  王刚告诉记者,这一机制的出台,源于鄂尔多斯市的特殊市情。鄂尔多斯市辖7旗2区,常住人口224.05万人。在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中,10万元以下的小标的额案件占比高达65%。这些案件虽金额不大,却直接关联普通民众的切身权益,群众兑现诉求迫切。

  但特殊的地理条件,常让“指令执行”陷入困境:原法院执行不力时,案件跨区域指令执行需当事人奔波数百公里,成本高、耗时长。王刚坦言,在征求“是否同意指令执行”意见时,多数当事人因此表示拒绝。

  瞄准这一痛点,今年4月,鄂尔多斯中院出台《推进全市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文件,组建由院领导挂帅的专项小组,并创新推出“预交叉执行”刚性管理机制。

  该机制对全市12433件终本案件实行“动态筛查、分级管理”,根据各法院案件存量与执行力量,科学划定预交叉范围,并明确要求在预交叉期内全力执结、限期攻坚。

  在这一机制推动下,一起涉及59名劳动者、困扰近5年的欠薪系列积案随之迎来转机。

  2019年至2020年间,两家公司欠薪引发77起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财产关系复杂、法定代表人隐匿行踪,导致仅有18件执行完毕,剩余59件被迫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搁置,成为难啃的“骨头案”。

  今年4月29日,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收到该案的“预交叉执行”通知后,迅速启动“内部交叉”,全面替换原承办力量,由该院执行局局长白艳重组专案组,跨省追踪至河北蔚县,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拘传藏匿的法定代表人夫妻。面对司法威慑,被执行人主动申请变卖资产用于偿薪。

  最终,59件案件全部执行到位,250余万元工资款如数发还。

  “这几年我们几乎跑断了腿,一次次燃起希望又失望。”拿到工资款后,当事人杜宇峰有些哽咽,“这个案件的完结,让我们又一次相信了法院!”

  谈起案件突破,白艳坦言:“有时候执行就像走迷宫,换一组人、换一个思路,路就通了。‘预交叉’给了我们这样的转机。”

  “既‘上发条’又‘递梯子’。”鄂尔多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波打了个生动的比喻:“‘预交叉’不是简单换手,而是给基层法院一个主动纠错、主动加压的空间。它既压实责任,又保护积极性,让法官敢执行、愿执行、善执行。”

  一边领款,一边欠债?——

  关联案件前置核查:“拦下来”“堵漏洞”

  “8年了,这是我们见到抵押财产之外的第一笔现金!”

  11月12日,手握18.9万元执行款票据,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准格尔旗支行经理张青林难掩激动。

  这笔钱,源自一桩2017年的借款合同纠纷。

  当年,准格尔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准格尔旗支行前身)起诉鄂尔多斯市某商贸公司等主体,案件执行标的额高达上千万元。尽管执行干警全力追查,但因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复杂、涉案众多,除一套抵押房产以物抵债百余万元外,再无进展,案件最终陷入“沉睡”。

  打破这一僵局的,恰恰是今年另一笔即将发放的案款。

  不久前,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符盟飞处理另一起案件,正准备向某商贸公司发放18.9万元案款。按照全市法院推行的“关联案件前置核查”机制,放款前他必须核查收款方在全市的关联案件。

  没想到,这次例行核查结果让他立刻警觉——这家商贸公司,正是鄂尔多斯中院那起“沉睡”8年案件的被执行人!

  符盟飞立即向鄂尔多斯中院发出协同执行请求。鄂尔多斯中院火速响应,成功冻结该笔款项,完成精准截流。

  虽然这笔钱和千万元标的额相比,有点微不足道,但张青林告诉记者:“法院靠机制提前筛出来、拦下来,没让这笔钱变成‘赖账款’,真是万幸!”

  这一机制不仅从制度层面堵住了“一边领款、一边欠债”的执行漏洞,让隐藏的财产无处遁形,同时也改变着执行干警的工作思维。

  “这不仅是在执行案款,更是在执行人心。”宋建波指出,该机制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主动破局,成功推动了全市法院从“要我帮”转向“我来帮”,立起了“全市一盘棋”的协同新局。

  针对跨区域执行协调问题,王刚进一步解释:“若核查发现我市法院的申请执行人同时是外省、市、自治区法院的被执行人,且相关法院已依法出具冻结裁定,相关款项将依法由首先冻结法院划扣;如核查发现多家法院均未冻结涉及的案款,则通知有关法院同时发协助执行手续,按各案执行标的额核算比例,实现分账清晰、公平受偿。”

  11月20日,全国人大代表奇玉琴参加了鄂尔多斯中院举办的代表委员开放月暨营商环境体验官活动。在详细了解“关联案件前置核查”机制后,她由衷赞许:“用一项强制核查、一盘棋联动的制度设计,把‘沉睡案件’捞了起来,把‘流失的债权’追了回来,这样的机制务实、有效、可复制,我建议认真总结经验,向全国法院系统推广!”

  怕追责不敢报“交叉”?——

  分级问责:既不“一刀切”,也不“和稀泥”

  “一开始心里确实有顾虑,案子被交叉出去,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办得不行?会不会被追责?”今年4月,鄂尔多斯法院深化交叉执行工作推行之初,一位鄂尔多斯基层法院的执行干警如实说道。

  鄂尔多斯中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朱刚称,这种普遍存在的畏难情绪,一度抑制了干警们报请交叉执行的意愿。如何既拧紧责任链条,又充分调动干警干事热情,成为他们必须破解的课题。

  面对这一难题,鄂尔多斯中院迅速召开了一场专题审判委员会会议。会上,大家各抒己见、讨论热烈。

  “既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和稀泥’。”

  “要给失职行为亮红灯,也要为依法履职的干警兜住底。”

  “立足实际分级问责,精准区分责任边界!”

  思路愈辩愈明,三条核心共识很快在交流中迅速凝聚……

  5月27日,一份长达4204字的红头文件——《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交叉执行的暂行实施办法(试行)》下发至各基层法院。

  该实施办法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与要求,在第25条规定了交叉执行的分级问责机制与激励原则,并将交叉执行案件的处理结果细分为五种情形,精准划定责任边界:

  ——因出现新财产线索而取得进展的,奖励交叉法院,不追责原法院;

  ——因客观原因消除而推进的,奖励交叉法院,不追责原法院;

  ——原法院存在一般过失的,奖励交叉法院,对原办案人轻处理;

  ——原法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奖励交叉法院,对原办案人严肃问责;

  ——交叉后也无进展的,均不处罚。

  “这个机制不是‘鞭子’,而是‘尺子’。”一位参与机制设计的法官解释道:“它让责任界定更清晰,干警心里更有底,知道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也明白哪些情况不会被‘误伤’。”

  今年9月,随着首轮案件评查结束,全市基层法院的积极性正被有效激发。“评查后,对原执行法院不存在过错的案件,确实未进行追责,大家才真正卸下包袱。”一位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表示。

  9月22日,鄂尔多斯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深化交叉执行现场会暨执行工作改革推进会。这场会议,既是总结会也是部署会,既分享了成功经验,也尖锐地剖析了现存问题。

  “部分法院交叉执行缺乏资源倾斜与制度保障,推进底气不足、约束乏力。”

  “一些案件分配仍显粗放,查人找物的压力和办案力量不匹配,容易导致案件积压、无效协同等现象发生。”

  “协同请示事项重复报送、决定书下发后系统录入滞后、指令执行后销案拖沓。”

  一个个问题辣味十足,催人警醒,一系列靶向整改机制随之落地:

  ——基层法院优化执行专班架构,明确统筹协调、案件督办、资源调配核心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人专岗;

  ——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交叉执行案件筛查、跨域委托、协作反馈等环节,明确时间节点;

  ——将专班履职情况、交叉执行协作效率及结案率等指标,纳入法院与干警个人绩效考核体系;

  ……

  如今,鄂尔多斯两级法院以“预交叉执行”“关联案件前置核查”“分级问责”三项全区首创机制为引擎,持续释放执行新效能。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将12433件案件纳入预交叉执行范围,到期案件1345件全部执结;通过关联案件前置核查机制,累计协同处理案件61件,协调金额519.5万元,平均为债权人挽回损失8.5万元。

  面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宋建波的思考更为深远:“公报中13次强调‘高质量’,为执行工作标定了新方位。我们要持续把交叉执行中三项创新机制用好,以执行铁军的担当实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长风掠过鄂尔多斯的草原与矿区,记者感受到,“暖城”的暖意不仅来自羊绒与能源,更源于司法为民的坚定脚步。旷野之上,机制创新的火种持续燎原;司法暖光中,“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正随长风万里,浸润这片广袤热土……

  (记者 郭致杰)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84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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