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接收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一、接收岗位法律实习生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本部实习。审判业务部门实习岗位主要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综合行政部门实习岗位主要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国情教育,强化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和调研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锻炼等。实习实行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或者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书记员或综合工作人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司法行政等工作。实习期限约为5个月,从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二、人选条件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二)法律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少量特别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三)能够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五)不存在其他不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情形。三、接收程序(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院校推荐的方式。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全国法律院校均可择优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人选2名。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汇总表》,并提供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两份表格及现实表现材料均须学校主管部门盖章),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信封注明:“法律实习生报名”),同时将《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汇总表》及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电子版(两份表格及现实表现材料均需提供学校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其中,报名推荐表需额外提供WORD格式、报名推荐汇总表需额外提供EXCEL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diaopeichu@163.com(邮件和文件主题命名为:院校+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材料)。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court.gov.cn)下载相关表格。获得学校推荐资格人选请录制3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视频并将录制的视频及个人简要介绍文稿(MP4及WORD格式,能够清晰流畅播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经历、专业能力、学习成果和社会实践)、2寸电子版证件照片(蓝底、200KB以上、JPG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diaopeichu@163.com(邮件和文件主题命名为:院校+姓名+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自我介绍)。(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三)办理接收手续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办理相关手续。四、实习管理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我院会同实习生所在院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五、纪律与监督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咨询电话:010—67556360传 真:010—67556360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汇总表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84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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