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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沪苏浙皖司法 协作保护母亲河

时间:2021-05-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特约记者 张全连 黄韬 记者 施为飞)5月11至12日,沪苏浙皖司法厅(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轮值会议在江苏南通召开。上海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姜明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马太建主持会议。

  会上,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共同发布了《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共同宣言》,并签署《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长江大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方案》。

  方案明确,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开展地方相关立法修法及立法协同工作。研究制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同推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监督,推动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统一执法规范。协同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融入社会治理。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引导发动“新乡贤”等社会力量成为长江保护法“宣传员”和“监督员”。共同加强对重点人员管理。协同推进长江保护法宣贯融入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联合举办长江保护法普法活动,深入阐释树立生态保护理念、推进流域休养生息、推行生态保护补偿、强化政府管理责任等内容。探索开展联合法治督察和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联合督察,开展关联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大力推动“法护长江”文化建设,将法治元素和生态保护融入长江沿线文化旅游开发,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长江沿线法治文化示范段。

  稿件来源:2021年5月13日江苏法治报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mtbd/55672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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