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虎台司法所:宣传民法典 创建文明和谐寺院

时间:2021-05-22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根据“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民法典宣传教育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贯穿于“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中,营造虎台清真寺学法浓厚氛围。5月20日下午虎台司法所走进殷家庄虎台清真寺,与清真寺阿訇一起向穆斯林群众宣传《民法典》,有效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民法典知识普及,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爱国意识、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大家围在一起认真聆听,交流讨论,掀起了《民法典》学习热潮。下一步,司法所将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为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105/t20210521_62391.html

上一篇:定向港澳选拔公务员,更好服务大湾区建设

下一篇:河北: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