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政策发布 >正文

省司法厅制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年度任务

时间:2021-05-28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重点工作,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安徽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21年度任务指标》《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1年度任务指标》,进一步明确年度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任务指标》从总体任务目标、责任处室单位和年度任务目标等方面,对9类17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14类40项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落实情况将实行季度序时调度。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报请省政府批准建立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工作开局良好。目前,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确定的7类12项服务项目指标全部完成,2类5项服务网络指标已完成2项、其他3项指标阶段性完成;公共法律发展指标确定的11类34项服务项目指标已完成14项、其他20项阶段性完成,3类6项服务平台建设指标全部完成。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fyw/55696801.html

上一篇:姜明主持召开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下一篇:省委依法治省办赴芜湖市开展重点工作对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