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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代林洪、王海波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公示

时间:2021-06-16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弘扬先进,鼓舞干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展示当前开展党史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显著成绩。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拟对遵义监狱代林洪、王海波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6月21日。如有异议,请与厅人事警务培训处联系。

  电  话:0851—85559257

  联系人:葛 豫

  拟记功名单:

  1.代林洪贵州省遵义监狱狱政管理科(特警队)一级警员

  2.王海波  贵州省遵义监狱二监区二分监区政治指导员

  贵州省司法厅政治部

  2021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106/t20210616_68514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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