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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本级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时间:2021-07-0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期,省司法厅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对厅本级承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需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16项,涉及31个证明材料。对需要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事项,省司法厅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编制告知承诺书相关要素,规范线上线下申办和审批流程,制作发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引。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方式办理。申请人选择承诺方式办理的,省司法厅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作出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的意思表示的,可以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选择承诺方式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有虚假承诺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不良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今后,省司法厅在办理需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将严格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清单办理,以受理单位清楚告知、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fyw/55742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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