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系统开展“七一”走访慰问 为175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党中央给我颁发纪念章,是对我莫大的鼓舞和崇高荣誉,感谢党和国家给予老党员的关心和照顾,祝福祖国更加繁荣、强大。”司法厅离休老党员彭佩在接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时,紧紧握住司法厅党委书记王江的手动情地说。
党中央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愿和敬意。“七一”前夕,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开展对厅直属系统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走访慰问活动,并为175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此次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同志大部分都是在基层一线默默无闻,辛勤工作,数十年如一日为新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贡献青春、挥洒热血,他们用忠诚与担当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王江慰问司法厅原副巡视员,离休老党员彭佩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王江慰问原四十里城子农场副场长,离休老党员惠民山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走访慰问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厅主要领导牵头,精心组织实施,突出政治关怀,细化颁发流程,完善颁发保障。通过分组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充分体现对老党员、老干部忠诚党的事业、践行党的宗旨的敬重和肯定。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艾尼瓦尔·斯依提慰问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退休老党员佟福林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艾尼瓦尔·斯依提慰问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原政治部主任,退休老党员陈志保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颁授者认真仔细为老党员佩戴纪念章,与老党员和亲属合影留念,亲切问候老党员,转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关心关怀,褒扬老党员们为党的事业、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为司法行政事业作出的贡献。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志豪慰问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退休老党员刘雪桥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纪松慰问自治区司法厅原巡视员,退休老党员袁卫平同志。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庄淑君慰问自治区司法厅原纪检组组长,退休老党员朱成龙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建民慰问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巡视员,退休老党员刘裕丰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纪念章的颁发,见证着老党员的无悔初心。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薪火相传,砥砺前行,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一百年的风雨变迁,老党员早已将红色基因融入血脉,他们是百年风雨的见证者,是枪林弹雨的经历者,组织上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一生一世,老党员用自己的行动见证了无悔初心。历史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祖国不会忘记,纪念章的背后,是无上的光荣,是永远的铭记。伴随着一枚枚满载荣光的纪念章,党的温暖也传递到老党员心中,激励起百年薪火传、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同时引导年轻党员对标老党员的崇高境界和务实作风,牢记初心使命,赓续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永葆奋斗本色,努力争当有信仰、有气节的好党员好干部。
▲自治区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王宏科慰问自治区司法厅离休老党员晋尚锷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周卫慰问自治区司法厅退休老党员徐有福同志,并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司法厅党委委员,一、二级巡视员,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党委班子成员,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新疆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通过举行仪式、召开会议、派人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走访慰问和颁发纪念章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106/025e1090780a41f49635d044e1a9b35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