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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文件落实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时间:2021-07-17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定要求,近日,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通知》,今年我省将细化职业(工种),力争完成全省社区矫正对象项目制试点培训1万人次以上。在培训模式方面,全省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将统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线下”培训或“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并在2021年度河南省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中择机选定一批具备培训资质和承训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在培训的具体实施方面,《通知》明确,由社区矫正机构结合参训人员批次数量、参训职业(工种)等科学合理确定培训场地,探索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培训项目制”“优质培训机构进社区矫正中心”等试点活动。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提请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核(评价或鉴定),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社区矫正机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核定。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于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水平、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加强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无业、无固定收入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补贴性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实现技能就业,斩断重新违法犯罪链条。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1/07-14/2182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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