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文化建设项目竣工
近日,青海省司法厅投资打造的长江源、班颜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文化建设项目竣工,给当地村民带来全新的法治文化体验。
格尔木市长江源村是响应国家三江源生态保护政策,从海拔5000米的唐古拉镇搬迁下来的藏族移民新村,是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互助县班彦村是脱贫攻坚中从山上整体搬迁下来的土族移民新村,是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以上2村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过的地方。
为进一步促进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省5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中打造样板、树立标杆,省司法厅党组将硬件设施具备、条件适宜的长江源村和班彦村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投入35万元开展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经过半年多的精心设计和紧张施工,该项目顺利竣工交付使用。2个村的法治文化阵地特色鲜明、各具风格,在不破坏现有整体建筑装饰下,将法治元素有机融入藏族、土族传统纹饰图案中,在村口醒目位置树立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标识,村内小广场、主干道依次摆放主题鲜明、内容简洁、设计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栏和融入法治元素的标牌,营造了出门见法、抬头看法、休闲学法的浓厚氛围,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受到2个村群众的一致欢迎,成为高原乡村又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多次前往长江源村和班彦村考察调研,就项目设计、路线规划、内容呈现等提出意见建议。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同志多次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和项目承建单位对接,认真审核方案,督促指导,保证了2个村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高质量推进,为全省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打造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树立了榜样。
乡村法治文化阵地——长江源村







乡村法治文化阵地——班彦村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109/t20210910_702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