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组织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执法调研

时间:2021-09-19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确保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9月15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龙朝阳带队,会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前往常德市开展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执法调研。此次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律条文规定,主要围绕职责落实、队伍建设、工作保障、部门协作等方面,总结经验做法,破解工作难题,推动《社区矫正法》各项规定落实落地落细。

  15日上午汇报座谈会上,常德市政府及编办、司法、民政、财政、人社、部分县区司法局等单位汇报了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单位领导在会上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回应。

  龙朝阳充分肯定常德市《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工作,指出该市推进此项工作思想认识有高度,协同配合有力度,工作推进有亮点,基础扎实有支撑,监管教育有成效。

  龙朝阳强调,《社区矫正法》的颁布,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成果,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法律武器。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协同配合,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推进治理体系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坚持修复社会关系和帮助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相结合,坚持传统管教与有针对性延伸教育相结合,坚持专门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

  15日下午,调研组一行还深入常德市鼎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实地调研,现场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我省于2008年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消除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类罪犯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20余万人,现在册2.9万余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调研后,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还将会同省司法厅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省内开展有关调研,了解《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有关问题解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来源:法制周报)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xtyw/202109/t20210918_20619723.html

上一篇: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 省司法厅召开“远程视频会见便民服务”推进会

下一篇:湖南出台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