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10周年座谈会召开

时间:2021-09-19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微信图片_20210917202138_副本111.jpg

  《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10周年座谈会现场。

  

  9月17日,《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10周年座谈会在长沙召开。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代松,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友方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唐世月主持会议。

  会上,深入开展了《条例》学习,各地各单位交流了贯彻落实《条例》的经验做法,及办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范运田充分肯定《条例》实施十周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条例》规定,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切实推动依法普法,推进全省守法普法工作创新发展。要将《条例》的宣传贯穿到履行普法责任的全过程,积极通过专题学习、常态化宣传等方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树立起依法普法的责任意识,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行动自觉。

  范运田强调,要大力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年度履责报告评议等工作制度,全面压实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要落实《条例》要求,突出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结果运用,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要加强督促检查,着力夯实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加大青少年普法力度。要强化分类指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制度体系,为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全面实施。各地要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注重加强调查研究,为《条例》修改完善,也为湖南更好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提供好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省直单位代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企业代表,以及各市州司法局普法工作分管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来源:红网)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xtyw/202109/t20210918_20619549.html

上一篇:湖南出台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

下一篇:致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的一封“树清廉家风 • 创廉洁家庭”倡议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