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促规范管理 省司法厅完善规范采购、资产管理
时间:2021-10-30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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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省司法厅对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突出整章建制,狠抓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内控制度体系。先后修订《湖南省司法厅机关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办法》)、《湖南省司法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产办法》),实现了“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达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目标。
依法合规合理科学配置资产今年4月1日,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对各级各单位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省司法厅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厅机关实际情况,出台的《资产办法》,主要从管理范围、资产配置、资产登记、资产异动、资产处置、账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依法合规合理。同时,《资产办法》新增资产管理范围,扩大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明确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需配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资产登记、资产异动、资产处置等日常工作,遵循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严格按标准、科学配置资产,避免重复购置与浪费。
(来源:红网)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xtyw/202110/t20211029_20906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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