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河北省司法厅关于河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告

时间:2021-12-04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经司法部批准,现就河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河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2月19日9:00-13: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5日至12月18日。

  二、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看计算机化考试模拟答题系统,了解主观题考试答题方式和答题要求。

  三、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四、应试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第8号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五、应试人员应按照《河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打卡相关工作。打印准考证前,应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

  链接:《河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六、考区司法局咨询电话:

  石家庄 :(0311)87855008

  唐 山: (0315)2826584

  秦皇岛: (0335)7078060

  邯 郸 :(0310)3155158

  邢 台: (0319)2189383

  保 定 :(0312)5913691

  张家口: (0313)2161260

  承 德 :(0314)2289121

  沧 州 :(0317)31388763133279

  廊 坊 :(0316)7160950

  衡 水 :(0318)2376011

  河北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12/03/03012979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重庆市司法局关于丰都县公证处办公场所变更的公告

下一篇:河北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