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以案释法——三级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时间:2021-12-08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2月7日,在第四个全国“宪法宣传周”,省法院、贵阳中院、观山湖区法院三级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邀请44家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旁听一起姓名权纠纷案件的庭审。

  

  “现在开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此案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前,承办法官认真阅卷,梳理庭审重点,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在法官的严密组织下,围绕是否属于姓名权纠纷、被告行为是否已经侵犯原告姓名权或其他权利等争议点,原被告双方展开了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最后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

  

  “人民群众丢失身份证原件的现象历来较多,被冒用行为涉及当事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敏感性和关注度较高。”庭审法官在当事人退庭后,针对庭审涉及的相关问题向旁听庭审人员进行解析,以案释法、以案学法,并当场解答了旁听人员的问题。

  

  

  

  庭审法官表示,本案争议点在于有审查管理职能的机关单位和有法定审查义务的金融机构等,如何准确进行人证识别和规范委托代办管理手续审查,减少甚至避免该类问题发生,具有典型普法教育意义。

  受邀参加此次旁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亲身体验了司法过程,感受了法庭庄严,充分认识到全面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职的重要性,真正把法治理念深根心底。今后工作中,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培养和强化法治素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zwyw/202112/t20211208_7195272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 习近平主持

下一篇:陈一新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把握好十大关系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