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厅网站内容自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工作要求,省司法厅办公室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厅网站内容自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自查对象为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福建法律服务网(12348福建法网)。从自查情况看,相关网站能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单项否决”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对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发现网站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准确的现象。目前已按照规范性表述完成整改。
(二)福建法律服务网未发现存在单项否决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本次通报的网站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处室)要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更新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建立健全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审查,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另外要实时检测责任栏目的更新情况,动态、要闻类栏目至少2周更新一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至少6个月更新一次,按照更新频率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对于内容更新无保障的栏目及时采取关停、注销或者归并措施;对于“在线信箱”、“常见问题”、“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政民互动栏目的留言处理、反馈工作需在1周内予以答复,可当日答复的应在当日答复,扎实推进厅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112/t20211214_57933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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