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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青海省律师代表大会举行代表团长、临时党组织负责人会议

时间:2022-01-06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2月27日14时,第九次青海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团举行代表团长、临时党组织负责人会议。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闹吾尖措主持会议。

  会上,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处长赵晶华宣读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成立第九次青海省律师代表大会临时党支部的决定》。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朱战民在会上讲话。

  

  朱战民指出,即将召开的第九次青海省律师代表大会,是全省律师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加强会议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了5个临时党支部。

  朱战民强调,要提高站位开好会。开好律师代表大会,是全省律师的共同愿望,事关律师切身利益,也事关律师工作大局。各位书记、各位团长,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带头讲政治、讲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司法厅党组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广大律师的热切期盼上来,引导广大代表迅速进入状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大会各项议程中,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朱战民强调,要顾全大局履好职。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律师事业负责,对律师队伍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带头履职、发挥作用,认真组织广大代表,务实开展讨论发言,多谋长远之举、多建发展之言、多献兴业之策。要肩负起领导责任,充分做好本代表团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引导代表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正确实行集中,自觉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做好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和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

  朱战民强调,要严肃会风守好纪。此次会议规模大、议程紧、任务重,大会临时党组织和代表团一定要严肃会纪,端正会风,带头遵守《第九次青海省律师代表大会会议纪律规定》,要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代表,共同把第九次青海省律师代表大会开成一个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大会。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112/t20211227_82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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