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收案与受理情况
2021年云南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435件,与上年的2583件相比,上升32.98%;受理2408件,受理率为70.10%,与上年的受理率81.65%相比,下降11.55个百分点。其中,省政府收到390件,受理221件;16个州(市)政府收到2943件,受理2099件;7个省政府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2件,受理88件。各州(市)间收案数量差距较大,收案最多的昆明市有750件,收案最少的迪庆州只有22件。
(二)被申请人情况
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占8.89%,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84.47%,省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5.10%。
(三)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13.34%,市县两级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73.83%,省政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3.65%,省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占9.18%。
(四)案件涉及的领域和事项
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在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征补(拆迁)、生态环境等几个主要领域。上述领域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2.43%。从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事项看,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所占比重从上年的5.81%上升到15.28%,上升9.47个百分点。
(五)案件审理结果
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408件,加上年结转527件,共审理2935件,已审结2379件,占审理案件总数的81.05%,办结率比上年的79.98%略有上升。从审理结果看,维持率由上年的47.98%下降为43.80%;驳回率较上年的10.70%上升为11.69%;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间接纠错的比重由上年的6.20%下降为2.90%。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案件发生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发生行政应诉案件共计4657件,较上年的3510件上升32.68%。其中,省政府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0件,16个州(市)政府发生行政应诉案件4570件,9个省政府部门发生行政应诉案件67件。
(二)被告情况
2021年,发生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应诉案件3764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80.82%,较上年2843件的80.99%下降0.17个百分点;省政府及其部门发生行政应诉案件87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1.87%,较上年的2.45%下降0.58个百分点。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3005件,占案件总数的64.53%;复议机关单独应诉388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7.26%;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机关共同应诉1314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28.21%。
(三)案件一审审理结果
根据新的统计分类方法,2021年人民法院一审已审结的3858件行政应诉案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确认合法或者有效的2407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3.06%,较上年的54.48%下降1.42个百分点;改变类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963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24.96%。其中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案件判决改变709件,复议机关单独应诉案件判决改变57件,共同应诉案件判决改变197件。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fybszn/37434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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