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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家长和市民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为期一个月排查整治 设立校园配餐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邮箱

时间:2022-03-12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自3月7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小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广大家长和市民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以强有力的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全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校外配餐单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食品处理区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2.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并留存记录;

  

  3.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4.食品原料贮存情况与感官性状是否异常;

  

  5.食品制作与供餐全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

  

  6.餐饮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保洁并留存记录;

  

  7.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使用的情况;

  

  8.食品留样是否齐全、完整并留存记录;

  

  9.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1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到位;

  

  11.食品配送餐具、容器及送餐车辆是否干净整洁;

  

  12.配送餐食是否如实标注食用时限、食用方法;

  

  13.配送食品的食用时限、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重点严查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学校是否依规选取本校配餐服务企业;

  

  2.学校是否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餐协议或合同,协议中是否明确配餐的质量、餐量、价格、食品安全等内容;

  

  3.学校是否将服务合同、餐谱及伙食账目进行公示;

  

  4.学校是否每日检查配餐中心温度、食用时限、食品感官性状、食品容器、餐具、送餐车辆干净整洁;

  

  5.学校是否留存食品留样、配餐企业资质、送餐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及送餐车辆、送餐容器清洗消毒记录等档案记录;

  

  6.学校是否建立校外配餐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

  

  7.学校是否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邮箱或建立网络平台等方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8.学校负责人是否按照陪餐要求开展陪餐;

  

  9.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供餐前是否对校外配餐单位开展检查,不定期组织学生及家长代表对校外配餐单位进行抽查走访;

  

  10.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

  

  此外,专项行动还开设了校园配餐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邮箱,将对家长和市民提供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核查处置,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工作。

  

  市市场监管委邮箱:scjg12315@tj.gov.cn

  市教委邮箱:sjylwjgjw@tj.gov.cn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ZWYW9375/202203/t20220310_5825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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