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我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3942件次
3月1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第二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初任培训班上获悉,五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具体措施,组织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业务培训等,共同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入健康发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共监督我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3942件次,有力推动了检务公开,促进了司法民主。
据悉,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自2003年创设以来,逐步确立并不断完善,制度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民主、保障检察权运行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5年,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职责改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2017年,我省选任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的第一届887名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五年来,全省人民监督员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职,在各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逐步扩大监督范围,2021年监督数量位于全国检察机关第六位,同比上升超过2倍。

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意见建议等,检察机关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研判、分流,逐件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办理期限,通过跟踪督办,确保及时办理、落到实处,并及时反馈监督意见办理结果。对于未采纳的监督意见建议,对人民监督员开展精准反馈,积极争取人民监督员的理解和支持。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建议的提出、反馈逐步规范化。

此外,在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体系上,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启用了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了省级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有力促进了选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017年以来,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检察机关举办39期人民监督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骨干培训。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履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收集归档,建立人民监督员个人履职台账。严密组织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增强监督员身份意识、监督意识。截至2020年底,因身体健康、工作调动、岗位冲突等原因,全省先后免除6名人民监督员任职资格,维护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人民监督员队伍的纯洁性,进一步增强了全省人民监督员队伍素质。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zwyw/202203/t20220311_72943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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