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刘国中在审议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和 “一决定两办法”草案时表示 完全拥护和赞成 认真学习和贯彻

时间:2022-03-12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省委书记、我省代表团团长刘国中在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时表示,我完全拥护和赞成。

  刘国中指出,地方组织法的修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吸收地方政权机关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充分反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的新变化新做法,积极适应踏上新征程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明确地方政权机关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完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有利于确保地方政权机关活动和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陕西将认真学习贯彻,促进全省各级人大、政府等地方政权机关更好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凝心聚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刘国中强调,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按照中央部署,精心组织我省选举工作。(记者:秦骥 母家亮)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cyhy/5529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赵一德在审议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和“一决定两办法”草案时表示 坚持依法行政 规范行使职权 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篇:刘国中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