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2-03-19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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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编办:
《关于加快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第1126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会同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以及省司法厅、省委编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开展基层赋权工作。
二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提升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我厅拟在今年7月底前统一组织全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与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切实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持证率低的问题。
三是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制定基层行政执法流程和标准,推动基层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全面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系人:赵伯硕
联系电话:0591-87312793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3/t20220315_58598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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