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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行政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库成员名单及有关工作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2-04-04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省律协: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省行政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9-2022年)》等文件精神,决定建立我厅行政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库。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选聘行政立法咨询顾问的公告》(闽司公告〔2021〕7号)的工作要求和入库条件,经过公开申报、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决定聘任黄岩生等10名同志担任行政立法特邀顾问,聘任王华明等100名同志担任行政立法咨询顾问,聘期五年,自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经续聘可以连任。省司法厅对行政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适时补充或调整。同时,为了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制定《福建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库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工作规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省司法厅行政立法特邀顾问团成员名单

  2.福建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库成员名单

  3.福建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库管理办法

  4.福建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咨询顾问专家工作规则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3/t20220328_58679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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