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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重民生 疫情防控亮点多

时间:2022-05-12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2年1月份以来,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接待室当面接待申请人504批次,电话接待1584人次,答复疫情相关行政复议咨询28项,面对疫情防控下的群众问题市司法局释法析理解心结行政复议安民心。

  近日,面对因新冠疫情引发的北京健康宝“弹窗”、居家隔离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立案处没有直接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而是协同律师工作处,组织协调市教委、人民大学、海淀区司法局、属地街道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对涉案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经过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涉案当事人均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明确表示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经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释法明理,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用心服务,专业解答。让群众少跑路、多省心,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重民生多措并举助力疫情防控。诸多工作亮点,请往下看……

  一、重民生提质效 做好行政复议服务

  针对疫情期间群众出行不便等实际,行政复议立案处优化案件受理模式,倡导群众优先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申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路、多省心。根据部分当事人确因封控隔离、交通管制、邮件停发等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况,专门开辟了“绿色邮箱”通道,方便当事人先行通过电子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保障当事人及时依法行使复议权利。2022年1月份至今,行政复议接待室共当面接待申请人504批次,电话接待1584人次,答复疫情相关行政复议咨询28项。

  

  行政复议接待人员指导申请人拟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立案处完成《北京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调查报告》,选取小客车指标资格审核、疫情期间居家监测、健康宝弹窗措施等民生领域的典型案件,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其中5起案件的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针对某小区居民复议住宅楼施工许可证、消费者复议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诉举报不予受理等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主动联系市住建委、施工单位、小区物业或者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召开协调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单位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履责、做好服务,有效提升群众对复议解纷的满意度。

  

  行政复议接待人员现场审查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

  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细化案件办理规则

  行政复议立案处严格落实处室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将清洁消杀、卫生检查、安全防护等防疫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制定《行政复议接待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行政复议接待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双码”核验、个人防护等基本防疫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疫情防控职责分工。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有关疫情防控的制度规范

  4月底,北京新冠疫情进入新一轮高发期后,面对因疫情封控等不可抗力造成行政复议申请迟延大量增加的情形,立案处制定《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工作规范》,专门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案件办理规则进行细化。同时,为规范疫情期间接待工作秩序,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在接待大厅显著位置张贴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来访须知》,引导当事人在遵守核酸检测、扫码登记、行程查验等防疫规定的前提下依法行使复议权。

  三、增强业务能力 专业解决涉疫问题

  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立案收件、登记、分配、办理、审批、送达全程办案模式,实行案件双人承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办案制度,严把立案审查关口。调查研究涉疫热点、难点问题,对卫生、公安、工商、街道及相关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进行分析研判,总结涉疫案件经验规律。针对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充分行使复议权,立案处对受影响程度、是否超过申请期限等因素分别细化审查标准,明确不可抗力、复议中止的法律适用情形,统一立案标准。

  

  行政复议接待人员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自今年3月21日立案处正式承接市政府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工作以来,已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2件,其中立案152件,做出补正通知书61件。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32583177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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