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人民法院报:重庆五中院发出禁止令对生态破坏说“不”

时间:2022-06-30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图①:法院干警在厂区内进行现场勘察。

  

  图②:法官认真听取被申请人意见,向被申请人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土地环境修复义务。

  

  图③:法院干警在厂区张贴环保禁止令。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向綦江区某矿业有限公司发出诉前环保禁止令,对该公司利用待修复土地进行砂石来料加工,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予以制止。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以来,重庆法院发出的首份环保禁止令。

   綦江区某矿业有限公司租用永城镇黄沙村土地从事石灰岩露天开采,在采矿许可到期后办理了注销登记,但该公司未依法履行修复矿山环境的义务,却以地块修复为名长期占用租用土地进行砂石来料加工。2022年5月30日,申请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向重庆五中院申请诉前环境保护禁止令,请求责令该公司停止从事石材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

   收到申请后,重庆五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立即前往现场勘察,并认真听取被申请人意见。经审查,重庆五中院认为被申请人行为具有现实而紧迫的重大风险,如不及时制止将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遂依法作出裁定,支持申请人的禁止令申请,并赶赴被申请人生产现场张贴环保禁止令。经法官释法明理后,被申请人当即断水断电,承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62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民主与法制】“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山东高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

下一篇:【联合网】山东省高院对毒品犯罪坚持从严从重高压态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