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善意执行助企业 及时兑现保民生
时间:2022-06-30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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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珲春市人民法院不断优化执行工作举措,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的同时,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日前,该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柔性执法措施,促使一起涉企案件顺利执结,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评价。
2021年,由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疏忽,未将工程建设中的跳板搭牢,导致申请执行人张某左脚粉碎性骨折。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该项目经理宋某赔偿张某健康损失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转包工程方程某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线下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掌握了宋某、程某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在知悉被执行人及公司的财产情况后,执行干警考虑现下正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机,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执行干警们迅速确定执行思路,找到企业负责人讲明利害关系,提醒企业若此时因为拖欠赔偿款而导致公司基本账户冻结、被纳入失信名单将大大影响企业恢复经营与发展。企业负责人在理解法院的良苦用心后,立即将拖欠的赔偿款给付张某,并感谢法院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长远利益,选择柔性执法。张某也向法院送来写着“依法快速执行、顺利得到赔偿”的锦旗表示感谢。

健康权纠纷涉及民生,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社会经济稳定。珲春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信念,面对各类涉企执行案件,柔性高效执法,妥善化解矛盾,既让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落实,也让企业在复工复产的关键节点感受到司法温暖。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6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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