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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优秀人民陪审员 | 邱红星:我参加的两次“云庭审”

时间:2022-06-3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叫邱红星,在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有幸参加了两次“云庭审”,至今记忆深刻。

  “您好,我是书记员薛娇,原定明天早上10:00的民间借贷案件在1号法庭准时开庭,请做好准备,9:00我们去接你。”

  放下电话,我在想:原告在奎屯工厂宿舍里封闭,怎么开庭呢?

  2020年7月29日,我准时来到法庭,他们采用“云庭审”,当事人不用来法院,通过手机软件参加庭审,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充满了好奇。

  法庭进行了全面消毒,审判长、书记员联系好原告,正在为“云庭审”调试设备。庭审现场没有原告、被告,只有审判长、书记员和人民陪审员。

  原告和被告是同事。2019年7月31日被告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8700元,约定一个月后还款,之后就消失了,至开庭前未向原告归还借款。

  为了使案件顺利进行,法庭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云庭审”。技术人员反复测试设施设备,待信号稳定后,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指导原被告操作,确保双方顺利进入庭审视频界面。

  10:00,“云庭审”正式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实原告、被告身份后,宣布开庭。原告出示了和被告的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等证据,庭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当事人对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同步录像的近2小时庭审,全程画面流畅、语音清晰。

  2022年1月6日,我又参加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云庭审”,庭审前书记员做好了充分准备,法官准时宣布开庭。

  身在喀什地区泽普县的被告第一次参加“云庭审”,有点紧张,庭审中不会操作。在法官和书记员的指导下,被告顺利通过手机完成庭审,节约了往返开庭的成本。这次“云庭审”也消除了原告担心被告出不了庭的顾虑。

  两次“云庭审”,使我深刻感受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在积极推进审判信息化、“想群众之所想”切实为民办实事工作中作出的表率,身为该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感到非常自豪!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40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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