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优秀人民陪审员 | 何邵湘:既是陪审员也是调解员
时间:2022-06-3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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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邵湘现任昌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近年来参与民事等各类案件的陪审达70余件。
2022年,他参与陪审的土地租赁合同一案中,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等8人签订45亩土地租赁用于工业区合同,期限30年,每年每亩土地租赁费用800元。孙某因不在本地,让其爱人代交5亩土地租赁费用,共计12万元。在使用过程中,李某因管理不善,造成5亩土地面积缩小,无法较好开展土地建设等工程项目,于是,孙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合议阶段,何邵湘作为陪审员,多次实地走访,在充分与双方当事人了解完情况后,发表自己意见,经过多次商讨,他的意见被合议庭采纳。何邵湘配合法官一边耐心做原告的思想工作,讲明事实情况、法律政策和利害关系,一边通过电话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圆满结案。他参加庭审的案件,调解率达75%以上。
参加工作以来,何邵湘总结出了一套工作方法。庭审前,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庭审中,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查明案件事实;庭审后,积极参加合议庭评议,充分发表意见。
在人民陪审的道路上,他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民主作出贡献。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404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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