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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滁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草案)》

时间:2022-06-30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6月20日上午,滁州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滁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共三十条,重点围绕五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开发,实现乡村旅游资源“永续利用”。二是突出地方特色,推进乡村旅游与农林水利等融合发展,重点依托“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沿线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三是助力乡村振兴,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创新投融资方式,以乡村旅游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四是加强政策支持,保障用地空间,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财政投入,提升乡村旅游综合服务能力。五是规范行业管理,明确安全监管、市场规范、主体责任等具体要求,推行乡村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

  市司法局将继续跟进《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等后续工作,确保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314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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